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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犯罪预备有中止的情形吗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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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犯罪预备有中止的情形吗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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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一条不归路,哪怕只是为犯罪做了一点点准备也算是犯罪了,只不过她叫做犯罪预备,那么什么叫犯罪预备呢?那么犯罪预备中是否又有犯罪中止呢?下面就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中止的种类,以及判定依据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中止处罚

在英美法系中,对犯罪中止通常作未遂处理,在处罚上也不作任何特别考虑。对于中止犯,各国刑法的规定几乎是一致的,即不是免除其刑,就是减轻其刑。例如,日本刑法第4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的,可以减轻其刑,但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中止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第24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主动阻止犯罪完成的,不因犯罪未遂而处罚。如该犯罪没有中止的行为也不能完成的,只要行为人主动努力阻止该犯罪完成,应免除其刑罚”。意大利刑法典第56条规定“如果犯罪人自愿中止行为,只有当以完成的行为本身构成其他犯罪时,才处以该行为规定的刑罚”,“如果自愿阻止结果的发生,仅处以犯罪未遂规定的刑罚并减轻三分之一至一半”。

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轻的。

犯罪是一个我们熟悉的词,虽然说犯罪预备和犯罪一样但是在判刑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它是犯罪中判得轻的情况,谅解在犯罪过程中良心发现的人,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和公平性,以上就是本法律网站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