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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的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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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的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

* 来源 : * 作者 : 常德律师

许可事项的活动才能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防止行政许可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实施上述事项的行政许可,规定了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但有些仍然采取“双轨制”,没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践中,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比例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分配电信资源,可以采取指配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既可以采用协议出让,也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为此。《行政许可法》特别规定,对于实施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等事项的行政许可时,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现实情况,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采取何种方式决定行政许可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本法施行后,在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时,对这一问题应当按照本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具体的行政许可的特点作出规定。对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本法施行后,则应当进行清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进行修改;如果规章中的有关规定确须保留的,应当上升为行政法规。

3.认可(1)含义。

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特定技能的认定,是对该申请对象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资格赋予。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抑制风险和提供相应信息的证明。

(2)特点。

①申请人的特殊性。申请人往往需要在某方面具备特定的条件和技能。

②获得程序上的特殊性。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4条的规定,认可只能通过招考的方式进行;同时,认可也不意味着被许可人直接获得了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权利,仅仅是取得从事相关活动权利的前提。

③没有数量限制。

④行政机关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裁量权。

(3)主要领域:职业资格的获得,如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职业技能的获得如驾驶执照、技术等级的获取等;特殊信誉条件的获取,如为企业颁发“质量信誉”证明。相对人获得发明专利等。

核准(1)含义。

核准是指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了特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而进行的判断和确定。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政机关有必要对一些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进行监控,对其质量进行审核和认定。核准的功能主要是控制风险。

(2)特点。

①依据的技术性。与其他几类许可不同,核准的判断依据不是法律规范性文件,而是具有高度专业性、客观性与技术性的各种行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②程序的特殊性。根据《行政许可法》55条的规定,核准不适用一般程序,而必须在5日内指派2名以上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检验、检测和检疫,需要根据实际结论作出决定。

③没有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