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发出后是否可以撤销
* 来源 : * 作者 : 常德律师
合同要约发出后是否可以撤销
1、合同要约发出后一般可以撤销,但是有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形要约不能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472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476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发出要约后又发出撤销要约,合同成是否成立
合同是否成立需要看撤销的要约是不是先到达或者同时与要约到达受邀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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