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多分遗产?法律顾问聊聊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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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和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1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1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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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千1百2十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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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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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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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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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千1百3十条,同1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1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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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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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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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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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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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千1百3十2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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